昨天,市建委施工安全处透露,根据国务院和建设部要求,市建委将对在京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目前申办工作已经开始,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据悉,本市的“施工安全许可证”的颁布工作将在2005年1月底全部完成。本市建筑企业申报时须准备以下材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为建设部统一表格,表格待公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资料。市建委负责人提醒,各企业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市建委将在建设网上随时公布有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供全市各企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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