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自2004年10月15日起,对于购买非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贴息贷款项目的借款人,如果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贷款申请要求,可以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流程办理。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处宣布,为方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购房,购买非指定贴息项目的购房人也可以申请贴息贷款,即到任何楼盘购房都可以申请贴息贷款。
按照以前的个贷政策,只有到中心指定的特定项目(即特定楼盘)处购房,才可以享受贴息政策。新政策取消了这种限制,借款人购买非中心指定的贴息项目,如申请贷款金额超过40万元的,可以按照个人住房政策性贴息业务流程办理;如金额在40万元以内,且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贷款需求的,同样可以按照贴息业务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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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贴息贷款:政策性贴息贷款业务指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购房者按照商业贷款的利率申请贷款,然后由中心根据借款人可申请的贴息额度,对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产生的利息差给购房者补贴,中心一般半年补贴一次,直接打入购房者个人的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