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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办法(草案)公布 部分条款可操作性遭质疑

http://www.cqfcw.com/news/2004/ 2004-9-27 16:40:02 打印】 【关闭

3月1日,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在首都之窗上公布《重庆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新草案》)全文。这立刻引起了多方讨论。很多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新规定尽量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部分条款实在缺乏可操作性。

 
增添大量新条款

此次征求意见的《新草案》共分十章55条,内容十分详尽。这些新规定都与百姓密切相关,针对个人的内容有:如果房主将享受了政府土地优惠政策的经济适用房、危改房等房屋用于出租,则应当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房主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地下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房屋出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房屋相邻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新规定同时还严格限制了中介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权利义务,强调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居间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时,应通过指定银行收付租金,不得直接向承租人收取。

业内人士表示,国土房管局的想法是非常正确的,但必须考虑可操作性,避免规定出来后反而束缚了有资质中介的手脚。

部分内容难操作

中介公司对于《新草案》的意见显然要比普通老百姓大得多,因为其中一些条款让他们难以接受,比如,对于“中介不得代收房租,应由银行统一划拨”这一点。“如果规定出来,那么中介的‘房屋银行’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据知情人士透露,现在农行和交行都在争取成为国土房管局指定银行。“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里面的麻烦,银行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另外,类似“中介公司不得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这样的条款可操作性也不强。除了以上问题,业内人士对交税以及缴纳土地收益等条款的执行都不看好。

租赁市场待规范

很多人认为,《新草案》的出台与近两年连续发生的多起房屋银行恶性卷款事件有关,尤其是“诚信中介”坚石公司的数家分部突然一起蒸发,让人们对中介的信任程度一下子降到了谷底,导致部分真正踏踏实实干事业的公司也受到连累。

据不完全统计,重庆房地产中介公司总共有6000家,而有资质的中介在1500到1600家左右,真正算得上有一定规模的公司也就十几家。由此来看,不法的中介还是占了绝大部分。

链家宝业营销总监宫萍表示,重庆房屋租赁市场是一个非常混杂的市场。中介公司鱼龙混杂,水平参差;租房者购房心理不成熟。

业内人士表示,在此背景下,《新草案》的公布对于规范租赁市场将起到极大促进作用。但他们普遍希望规定正式出台时,能够更注重简单、有效和可行。

链接

坚石公司被取消资质

2003年12月29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公告,称重庆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时通过对委托人采取高进低出、截留租金等手段骗取客户租金,该公司涉案人员携款潜逃,严重损害了房屋租赁双方的利益。因此,决定取消重庆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京国土房管市二字(1999)第0507号)。

房屋中介实行住所登记制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3月发布通告,要求:今后,凡在重庆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须到住所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登记。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该机构何时开展房屋租赁代理业务、代收租金总额、代理合同有效期内房屋数量、滞留租金总额、滞留资金管理等内容。据称,此举是针对中介公司,尤其是对类似“房屋银行”业务的大摸底,以备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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